服务指南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业务流程

发布者:苏健
发布时间: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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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徐州市医保中心业务要求和学院相关政策,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应提前准备申请材料,申报流程如下:

1.按照学院有关政策,履行请假手续(产假现为128天);

2.按照徐州市医保中心业务要求,填好《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后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

3.携带《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生育服务证明(原件、复印件)等卫生计生行政出具的符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证明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医学证明(原件),于办理生育医疗费用结算手续时至徐州市相关医院提交申请、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4.女职工异地生育、失业女职工生育、男职工配偶生育的医疗费用及待遇按照零星报销申报,申请材料详见《职工生育保险办理指南(2016)》。

特别提醒:请相关教职工按照生育保险申领的相关流程及时提交材料,对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提交申请材料,造成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者,责任自付。

  

附件:附件1-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xls

                      附件2-职工生育保险办理指南(2016).docx